2025年3月17日,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运营添加药品的食物违法行为,依法做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惩罚决定。2024年9月26日,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《查察书》及《不告状决定书》,称2023年3月当事人通过名为“包头市青山区一剪梅保健品门店”发卖金牌玛卡、经查验,涉案金牌玛卡、金枪不倒性保健品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。经查,当事人发卖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金牌玛卡、金枪不倒等食物的环境失实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三十八条的,形成了运营添加药品的食物的违法行为。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一百二十第一款第六项的,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行政惩罚。食物不法添加行为可能激发公共卫生问题,对小我和社会形成严沉影响。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强化对食物不法添加的监管执度,确保人平易近群众“舌尖上的平安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