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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尊龙凯时党风廉政建设规定
    浏览次数:  发布时间:2017-06-03 

    尊龙凯时党风廉政建设规定

     
        为了加强尊龙凯时党风廉政建设,根据市委、市纪委有关规定精神,结合本院实际,制订以下党风廉政建设规定:
    1.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,要认真学习领会席大大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,学习《党章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党中央、国务院、中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,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,自觉筑起思想道德防线,抵御一切歪风邪气,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。
    2.不得赠送和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各种礼金、红包和有价,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和宴请,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,必须按规定登记交委纪委监察室。
    3.禁止利用职权从事营利活动;不准利用职权为子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经营办企业。
    4.不准向服务对象索要物品,在保持自身廉洁的同时,维护尊龙凯时形象。
    5.带头破旧俗、立新风。提倡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、无私奉献,禁止讲排场比阔气、挥霍公款、铺张浪费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,不准滥发钱物,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,不准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和违反规定配备移动电话,不准用公款旅游、请客送礼。
    6.接待来客和召开各类会议,要严格掌握接待标准,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,不准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,不准以开会为名游山玩水。
    7.改进工作作风,克服官僚主义、形式主义、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,提高办事效率。为基层、为群众办实事,既要提供方便,不无故拖延、推托,又要坚持原则,按政策规定办事,不准徇私舞弊。坚决杜绝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”和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等不良现象。
    8.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和“两公开一监督”制度。有关人事和重大事项都需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,有关奖惩、管理规定等事项,都要与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讨论,再由党委会或院务委员会作出决定。
    9.院领导带头做到廉洁自律,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,在廉政建设中从自身做起,起表率作用。凡是要求群众做到的,自己必须首先做到,要求群众不做的,自己首先不做。同时要教育家属自觉遵守党纪国法,当好“廉内助”。
    10.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,做到有计划、有组织、有内容,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对一般性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。
    11.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做到责任范围明确、任务分工明确、职责要求明确。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,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要求切实抓好落实。
    12.严格执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对违纪违规者要查清事实,严肃处理。
     
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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